系宗旨

培養優秀的對外華語師資及雙語文化傳播人才,以便「立足台灣,放眼全球」。

系教育目標

依據本系教育宗旨,訂定如下之系教育目標

表一、華教系系教育目標

提升學習品質(G1)

重視倫理與實際的應用,使學生成為合格稱職的華語教師。

提升合作能力(G2)

透過校內外的活動設計,培養學生具備各種群我知能。

培育雙語人才(G3)

培養學生的華語專業知識和中英雙語能力。

培養世界公民(G4)

配合學校國際化的措施,培養學生的國際觀。

教育特色

1. 提升學習品質:

1). 學生須擔任華語文教學「小老師」(tutor)。

2). 透過校內外實習觀摩,進而能夠至海內外實習或當交換學生。

3). 成立「課輔中心」以鼓勵學生參與「合作學習」(cooperative learning)。

4). 成立「自學中心」培養自學的能力。

2. 提升合作能力:

1). 透過各類機制(如擔任「小老師」),使學生學會如何表達同理 心、與人協商、合群互助等。

2). 培養人際溝通的技巧及團隊合作的精神,如鼓勵參加系上「研討會」的籌辦。

3. 培育雙語文化溝通人才:

1). 學生將來可以在國內外教授華語或從事其他工作。

 4. 培養世界公民:

1). 增進學生跨文化認知與溝通能力。

2). 鼓勵學生參與國際教育交流活動(如海外研習課程)。

系教育目標、院教育目標與銘傳大學立校宗旨與使命之關係

本系教育目標與銘傳大學教育目標及教育暨應用語文學院教育目標之關連請參閱表二。

表二、華教系教育目標、教育暨應用語文學院教育目標與銘傳大學立校宗旨與使命之關係

教育目標

銘傳大學教育目標

教育暨應用語文學院教育目標

華教系系教育目標

卓越化

專業化

國際化

培養語文專才

開拓國際視野

提升人我知能

提升學習品質

提升合作能力

培育雙語人才

培養世界公民

本系畢業生須具備之教育核心能力

依照本系教育宗旨與教學目標,本系訂有學生畢業的能力指標,以做為課程設計與教學力求卓越的依據,並使學生清楚地了解修畢四年課程之後,其應有的主要能力為何,以下為本系學生的核心能力指標:

a.具備運用華語文化知識於語言教學之能力

b.具備運用多媒體於華語教學之能力

c.具備善用雙語的理解表達、溝通技巧及撰寫書面報告的能力

d.具備企劃、實務製作、分析規劃、多元整合應用與執行的能力

e.具備跨文化溝通、協調及合作的能力

上述五大核心能力與校訂定十項基本能力理念目標一致,校定十項基本能力,係結合傳統五育與現代社會所需的執行能力。

十力:「知識力」、「體能力」、「國際力」、「溝通力」、「科技力」「群體力」、「道德力」、「美感力」、「企劃力」、「就職力」